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根据《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财政局正规的体育投注app:印发<新乡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4〕60号)和《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财政局<正规的体育投注app: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新农〔2025〕18号)以及《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延津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6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附件:延津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延津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延津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省财政已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439万元。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级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总额和汇总的全县补贴面积核算出补贴标准,县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在县粮食风险金专户中分账核算。对本年度无法支出的补贴资金,结合财政一体化业务数字平台数据信息,由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省级按规定在下年度测算分配时予以抵顶。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和农户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村(居)委会对照《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组织农户进行申报,对2024年漏报农户进行重新申报,对各级巡视、巡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正核减,严禁以死亡人员名义申报补贴,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根据《延津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内容,由农户凭确权证书、身份证、个人社保卡(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确保能打上钱)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如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的村,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申报),并签字按指印确认,村委会对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社保卡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鼓励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公开公示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将《清册》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将纸质版清册及电子版上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乡(镇、街道)汇总各村(居)委会补贴面积制作汇总表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将汇总表纸质版和清册电子版报送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nyjzzz@163.com),各村(居)委会分户纸质版清册、公示照片由乡(镇、街道)保存备查。6月5日前将本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通过“一卡通”系统校验通过的分户补贴数据电子版导入到“一卡通”系统。
国有农场负责农场职工申报补贴面积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金融机构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知代发金融机构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打卡发放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商县财政局后,通知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原渠道退回。相关开户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规定加强用于领取补贴的账户实名制管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督规定的前提下,代发金融机构要向补贴对象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鼓励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信息告知和跨行代发等优质服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耕地地力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助力农民群众减负增收的重要惠农措施,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重农抓粮政策信号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补贴资金调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以充足的准备、准确的数据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确保6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二)创新工作方法。要探索建立惠农补贴数据库,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实际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相互验证。要加强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准确向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因征收占用、用途变更等改变耕地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数据,同时根据调整更新数据据实兑付补贴资金。要将上下年度的补贴面积、资金规模、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对存在差额较大的补贴对象重点分析并核实处理。
(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补贴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补贴面积核实、补贴信息公示等,汇总补贴《清册》,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补贴。代发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后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馈发放情况,协助核实修订数据并予以补发,进一步提高首发成功率,提高发放效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紧盯补贴资金发放关键环节,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巡视、巡查、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督。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对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补贴发放完成后,要定期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